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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

2014-04-04 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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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2006年12月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工、焊工、家政服务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所师资力量雄厚,共有鉴定资质的考评员33人,鉴定所坚持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促进就业和我市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机构简介
 
  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2006年12月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工、焊工、家政服务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所师资力量雄厚,共有鉴定资质的考评员33人,鉴定所坚持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促进就业和我市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鉴定宣传
 
  在我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鉴定所有鉴定资质的专业特点,宣传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三、报名审核:
 
  以工种为单位,组织报名,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按鉴定所的要求制定统一的考生名册。
 
  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向我校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提出申请。并在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凭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毕(结)业证书及复印件;
 
  职业技能鉴定所受理报名时,对鉴定对象的有关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资格初审,并留存证件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在对申请鉴定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把申请参加鉴定人员填写的《宁夏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和鉴定考核方案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再进行鉴定资格审核
 
  四、鉴定申请
 
  报名结束后,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向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考核鉴定申请,并提报以下材料。
 
  1、关于本次鉴定的申请报告(包括本次鉴定的组成人员、时间安排、考场安排等);
 
  2、按职业及工种等级分别汇总编制的《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3、上报《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
 
  市鉴定指导中心对报名情况及鉴定考核方案进行审核,提前向鉴定所下达鉴定任务通知书,我校得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鉴定的通知后,于一周前,分别向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鉴定的理论和实操试卷。
 
  鉴定所按照市鉴定指导中心通知书内容要求,负责安排考场、考位和考务工作人员,编制准考证。考评员由市鉴定指导中心委派,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要变更考试、考核场地或时间,须经鉴定中心核准。
 
  五、鉴定前的准备工作
 
  1、办理准考证
 
  我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接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组织技能鉴定的通知后,按规定做好考核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打印《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照片加盖我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印章。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鉴定的必备证件。在考场中,准考证配以身份证共同使用,用以确认考生身份。
 
  2、领取试卷
 
  我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根据考场安排,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取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对试卷的运送和使用前做周密严格的安排,并建立必要的纪律和制度以确保不泄密。考试中,对考场情况做好记录,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
 
  3、考场准备和人员准备
 
  ⑴ 理论考场准备:要求单人单桌,整洁、通风、明亮、宽敞;
 
  ⑵ 实际操作考场准备;
 
  ⑶ 安排考评人员、考务管理人员、督导人员。
 
  六、鉴定实施
 
  1、鉴定实施准备:
 
  ⑴考务、考评人员在考前对鉴定场地、设备、设施和检测仪器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纠正。
 
  ⑵ 监考、考评人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核对试卷数量、检查试卷封条和试卷袋是否正常。
 
  2、鉴定实施过程
 
  考务、考评人员在考前对鉴定场地、设备、设施和检测仪器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纠正。鉴定时,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到我鉴定所进行督导,由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本次鉴定考评工作,要求考评小组严格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考评人员职责。
 
  鉴定中心和鉴定所按照规定的理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和评定。考务和考评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纪律,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单》并交市鉴定中心存档,市鉴定中心负责对鉴定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
 
  3、上报鉴定结果
 
  鉴定结束后,市鉴定指导中心把理论试卷带到市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计算机读卡阅卷,我校鉴定所按要求组织考评组对鉴定的实际考核工件(过程)进行阅卷和评分,实操阅卷结束后,将实操成绩及操作评分表和以下材料一起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关于本次鉴定情况及考评员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等书面报告和考评小组的鉴定报告;
 
  (2)考场记录表等基础资料。
 
  4、资料归档: 一个批次鉴定工作完成后,按照职业资格鉴定的要求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主要有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试卷申请表》、《宁夏职业资格鉴定名册》、《宁夏职业鉴定合格名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单》等资料。
 
  七、证书核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收到职业技能鉴定所上报的材料后,将根据试卷、评分表、考场记录表、考评小组鉴定报告及质量督考现场督导员报告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市 鉴定中心根据鉴定所上报的鉴定结果为鉴定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经行政验印后交鉴定所,由鉴定所将证书发放至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