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艾格         2015-12-25 17:27:11

联盟将整合各个试验区(示范区)优势资源,通过交流、联合、共建等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建设,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改革实践为落脚点,以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依据《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
  一、成立背景
 
  2005年以来,天津、四川、河南、广西、三峡库区、辽宁沈阳、山东潍坊、安徽皖江城市带、黑龙江、宁波、重庆等省市的11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陆续成立。经过努力,各试验区(示范区)在政府统筹协调、职教体系建设、行业企业办学、办学模式改革、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建设、开展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在“新常态”这个时代大背景下,各试验区(示范区)联合成立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作为试验区合作推进改革的协作组织,有利于整合优势资源,有利于聚焦改革重点,有利于梳理试验创新成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各试验区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圆满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联盟将整合各个试验区(示范区)优势资源,通过交流、联合、共建等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建设,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改革实践为落脚点,以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依据《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
 
  联盟的主要工作是:
 
  (1)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率先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议精神,率先落实已制定的国家制度,率先探索制定有关职业教育制度。
 
  (2)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率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走在大区或全国前列,不断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
 
  (3)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率先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纵深发展。
 
  (4)帮助各试验区(示范区)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区特点,提炼地区职业教育特色,彰显职业教育对接需求、特色办学、错位发展的独特之处和区位优势。
 
  (5)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率先走出去,探索开展具有实质内容、与中国装备“走出去”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打造走向世界的中国技术技能。
 
  (6)配合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在教育部的统一组织下,联合省级政府落实职教会精神的督查平台,对各试验区(示范区)进行重点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三、工作机制
 
  联盟拟制定《全国职业教育试验区(示范区)联盟章程》,设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
 
  联盟将在教育部职成司指导下,建立联盟单位协同创新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经验分享交流活动,研究问题、聚焦重点、推进工作、展示成果。
 
  搭建联盟网络信息共享和宣传平台,定期向教育部汇总报送各试验区(示范区)建设动态、成果、问题和建议等,经教育部职成司审核后对外发布。依托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网设立联盟专题栏目,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统一展示各试验区(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成果。
 
  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