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系统的管理同学们在社团的表现,也是本着对同学们奖惩公平的原则,特此制定以下制度:
一、总分值
所有成员基本分值为50分
二、基本加分制度:
1、在社团举办或承办的活动中,荣获一、二、三、参与奖的选
手均可获得10、8、6、2的积分。
2、在社团举办或者承办的活动中,作为评委的同学可获得每次
3分的积分。(视参加次数而定)
3、在社团举办或者承办的活动中,参与活动后勤服务的同学可
加1分(会场布置、打扫卫生、比赛的计时员、评分员),如若工作量比较大,可酌情加分,如主持人,表演者等
4、在个别部门工作任务较为繁忙时,其他部门成员给予帮助时,
可酌情加分
5、积极发言,关心社团发展,为社团提出建议者可酌情加分
6、对于同学们为社团做出的其他贡献,经本人申请,部长提议,
在正副社长同意的情况下,酌情给予加分
三、基本减分制度
1、每次例会,社团活动等无故缺勤-3
2、社团学习,培训等无故缺勤-3
3、开会5分钟未到视为迟到,扣1分
4、扰乱会场秩序者-3
5、不服从管理,给社团形象造成影响,视其严重性予以从重扣
分,最重可直接驱除社团
四、附加条例
1、各社员积分每学期统计总结一次,总结由指导老师和社团干
部共同评定,此项工作由秘书部负责统计,结果在每学期第一次例会上公布。只公布总成绩,扣分或者加分原因不公布,但要有统计,有记录。
2、各社员最后积分将作为一项统计因素来决定该社员的各项评
比结果,在最后的大赛选手选拔中,社团积分将作为选拔成绩的百分之十决定最终比赛选手。
3、对于该积分制,需在社团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如有改善,
需召开社团骨干会议,参与人数在社团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人数在参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经老师批准,即可成效。会议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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