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干部选拔制度
一、总体要求
1、为了促进本协会的发展,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建立长期有效的干部选拔机制,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制定以下制度。
2、本制度从基本条件、干事选拔、正(副)部长选拔、会长选拔四个方面对本协会干部选拔机制进行规范管理。
3、 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干部,选拔范围为我院全体青协会员。
二、基本条件
1、干部应对志愿者组织有所了解,赞同志愿者精神,热爱志愿者工作,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干部工作态度应当热情主动,肯于吃苦,甘于奉献,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3、干部根据需要应有较强的认知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宣传策划能力、活动实施能力、社交能力等,工作主动性、计划性强,办事效率高。
4、干部应当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集体意识,善于与他人合作,严以律己,乐于助人。
5、干部应当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例会。
6、干部应当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和谐的人际关系,在青协内部和广大同学中能够起到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干事选拔
1、干事选拔一般应在每学年军训完成后两周内进行,如协会有特殊情况也可进行临时性的干事选拔,但选拔人数不应超过前者的一半。
2、干事选拔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募的形式,由初试、复试和试用期三部分组成。
3、在初试前应当向被试者发放个人简历表,初试后将个人简历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上交各部部长,确定复试名单。
4、 初、复试内容原则上应当由公开演讲和各部部长提问的环节组成,如各部部长有特殊要求应先上报办公室,由主席团批准后确定具体内容。
5、为确保公开性,初、复试结束后,应将通过人员名单以海报及网络的形式公示三天以上。
6、选拔的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合格者可由各部部长上报办公室后随时撤换。
7、试用期结束后,各干事到办公室正式存档备案,注册成为协会正式干事。
四、正(副)部长选拔
1、协会各部部长选拔原则上应通过推荐和民主评议结合的方式产生。
2、各部门正部长一般应当具有一年以上的青协工作经验,副部长应当具有半年以上工作经验。如遇特殊情况和个人确有重大突出表现的,应由主席团讨论批准通过。
3、各部部长候选人名单应由原部长经过部门内部讨论后提名,然后上报办公室由理事会进行初选。
4、各部部长候选名单应当由主席团进行考核,并向候选人所在部门征询意见,结合其以往工作表现确定候选人正式人选。
5、正式候选人的选拔,由主席团及部门三名代表组成选举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
6、各部部长的选举结果应予协会内部公示。
7、新任部长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工作由原部长及主席团共同监督,试用期满后由主席团进行评议。不合格者予以撤换并重新选举。
五、会长选拔
1、会长应由部门推荐和民主评议结合的方式选拔产生。
2、会长除符合基本条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以外,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青协工作经验,并积极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校内外实践性活动。
3、会长原则上由各部部长中产生,个人确有重大突出表现的干事和会员也可以参加竞选,但应先经办公室审核,然后由主席团讨论批准通过。
4、会长参选名单应于协会内部先予公示,由主席团确定,采取公开竟评方法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