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职业发展   成就出彩人生
地方分站:

2019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相关问题答问

2019-10-17 10:25:40 新华网 责任编辑:艾楠
分享到:
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养——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核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题: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养——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核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核发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围绕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就业界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在今年进行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哪些人需要参加考试?
 
  答:组织对新闻采编人员的全员培训考核,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新闻记者“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提高新闻记者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新闻记者遵守宣传纪律和遵循宣传规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闻记者证每五年换发一次,今年为新闻记者证换发年。根据工作惯例,在全国统一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前,部署开展全国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新闻采编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按程序申领新闻记者证。
 
  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纳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持新闻记者证记者和2020年1月1日前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
 
  参照以往惯例,具有新闻、播音主持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应认真参加培训,但可免予考试。新闻单位驻境外人员和确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参加考试的,须经新闻单位提出申请后,另行组织安排。
 
  问:此次岗位培训考试内容有哪些?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考试?
 
  答: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与政策法规、新闻采编业务等。
 
  目前,“学习强国”PC端开设了“新闻采编学习”专栏,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我的”板块“新闻采编学习”栏目中,提供了题库练习,题库里的内容还在不断补充,10月21日停止更新,新闻采编人员可以参考题库,认真练习备考。
 
  本次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与以往新闻采编人员考试方式不同,这次采取线上、线下两种考试方式。线上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线上考试结束时,考试成绩自动生成并从考试页面弹出,考生当即获知考试成绩。如考试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可参加线上统一补考,补考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无法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认证且确实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新闻单位,须提出线下考试申请,线下考试时间、考务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试题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及判断题,每份考卷随机生成。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共100道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
 
  此外,为进一步丰富新闻采编人员学习资料,我们还将修订出版《新闻记者培训教材》,方便广大新闻采编人员日常学习使用。
 
  问:此次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是由各新闻单位自行组织完成吗?怎样开展培训和参加考试?
 
  答:是的。此次培训和考试由各新闻单位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部署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完成,这主要是考虑到新闻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把自主权充分交给新闻单位。各新闻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自测相结合、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可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名记者名编辑讲实践经验、优秀新闻采编人员讲工作经验、汇报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10月27日前,各新闻单位应按要求自行组织完成培训。
 
  已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完成认证参加线上考试的新闻单位,要在规定考试时间段内自行组织所属新闻采编人员通过“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新闻采编学习”栏目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补考,在规定考试时间段内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多场次考试和补考,具体时间、地点、总场次自定,每场考试人数不限,全部考试工作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问: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参考人员如对个人成绩存在异议,中央新闻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查核;地方新闻单位人员,由新闻单位向其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