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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7-01-18 12:42:00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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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学校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1954年,秉承“明德笃学、求真强技”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敢为人先”的发展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真才实学、朝气蓬勃、忠诚勤奋、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区位优势明显。学院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北碚区国家大学科技园旁,紧邻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西南大学,并与西南大学实现多专业的战略合作发展,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地处重庆“五大功能区”中的都市功能核心区,毗邻重庆西永国家综合保税区和世界级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台资信息园和西部现代物流园,近邻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两江新区,已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云计算技术高级职业教育项目组、北京正保远程教育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华龙网集团、成都维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人力资源协会、重庆长江黄金游轮公司等35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机制。
 
  办学资源深厚。学院现有公共管理、财经管理、旅游与人文艺术、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等5个教学系,可招生专业30个。学院在校学生5000余人,教职工23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4人,博士(在读博士)11人、硕士98人、“双师”型教师70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97人。学院规划面积767亩,已建成各类校舍90220㎡,拥有计算机、电子、机械等校内实习实训室76个,校外实习基地和产学基地56处,图书馆藏书27.35万册。
 
  校园活动出彩。构建有“学院、系部、班级”三位一体的校园文化建设体系,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社团文化百花齐放,设有青年志愿者协会、市民学校协会、三创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活动组织,有院级学生社团22个,注册会员2000余人。近年来,组织学生参加市级比赛1700人次,参加国家级比赛132次,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177项,培养了“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团的十七大代表”、“重庆好人”、“重庆优秀志愿者”等一批优秀学生典型。
 
  社会影响广泛。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核心能力示范培训试点单位、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全国注册志愿者培训基地、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学校、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活动阵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商会定点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青年联合会定点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定点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大学生实践教育示范建设高校、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机电类考核场所、重庆市先进领导集体、重庆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重庆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学院秉持“以人为本,敢为人先”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强化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齐心协力,顽强拼搏,正朝着建成重庆市优质特色高职院校的目标阔步前进。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高层次紧缺人才5名,共计10名。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附件1、2《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公布前一日。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自愿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服务5年及以上;
 
  7. 具备附件1《一览表》列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8.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4. 具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5. 自愿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服务5年及以上;
 
  6. 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45周岁及以下,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专业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以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7.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公布前一日;
 
  8. 具备附件2《一览表》列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9.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为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6日。邮箱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2《一览表》。
 
  (二)资格初审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初审由所在系部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进行进一步审核。
 
  应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人员初审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者,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在2017年3月14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统一公布(网址:http://www.cqyu.edu.cn)。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17日(全天,起止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复审时需提供材料:①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④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应聘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⑤其他报考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复审时需提供材料:①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④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应聘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⑤近年代表性学术成果、获奖证书、成绩证明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参加复审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核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考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应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实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
 
  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中公布。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达到60分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3比例选拔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并由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务。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模拟授课(试讲)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由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为20分钟内。模拟课堂教学的对象是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达到60分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中公布,并由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务。
 
  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40%
 
  2.应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人员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由组织人事处通知。考生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考试。
 
  岗位技能考核:岗位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学院通知为准,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岗位技能考核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中公布。
 
  面试:参与考试考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由学院与应聘者通过学术交流等形式进行,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应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人员=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3.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4.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参与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专技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次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中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人选。
 
  体检在市教委指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开展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聘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我院在市教委指导下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考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核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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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情况一览表
 
  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