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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7-11-16 14:18:00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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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现代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现代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学院校园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设有会计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与艺术设计系、商务外语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思政理论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40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学院已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全省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为全国粮食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2016年通过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验收,并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8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11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bi.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登陆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网站http://124.128.64.179:8081报名,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名,同时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证书等纸质材料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完整、清晰)压缩成文件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haopin@sdbi.edu.cn,电子邮件和压缩包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如:张某、教师1、研究生、工学硕士、机械工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课题、论文)。(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
 
  学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个人提交报名信息后72小时内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
 
  1.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中级岗位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初级岗位面试采取答辩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答辩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面试人员根据试题进行回答;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内容为指定课程。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25018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金海路1001号,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21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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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