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有关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艾格         2015-12-25 17:29:31

联盟将遵守《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章程》,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落实共建协议和实施方案,坚持服务决策、服务战线、服务社会,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贡献。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梳理、总结、推广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取得的改革经验和成果,对接优势资源、互通经验信息、共享建设成果,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引导和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与发展,天津拟联合四川、河南、广西、三峡库区、辽宁沈阳、山东潍坊、安徽皖江城市带、黑龙江、宁波、重庆等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共同成立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作为我国第一个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唯一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对试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制定了科学的发展规划,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开放交流、国际合作,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举全市之力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形成了职业教育的“天津模式”。天津牵头成立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既是一个历史的选择,又是现实的责任和义务。
 
  联盟将遵守《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章程》,推动各试验区(示范区)落实共建协议和实施方案,坚持服务决策、服务战线、服务社会,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附件:
 
  1.《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工作方案》
 
  2.《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示范区)联盟章程》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