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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下发意见推职业教育 职校学生上本科机会更多

2013-10-14 14:31:49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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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省教育厅就解读近日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媒体通气会。我省将以招生考试为突破口,扩大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的范围,并在2014年春季高考首增现场专业技能测试。

    明年春季高考现场测试技能

    更多学生毕业有望拿“双证”

    中职学校教师也能成“教授”

    9月29日,省教育厅就解读近日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媒体通气会。我省将以招生考试为突破口,扩大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的范围,并在2014年春季高考首增现场专业技能测试。同时,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和学籍互转、“双师型”队伍建设、加大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给出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生

    招生 扩大“3+4”“3+2”招生试点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将以改革招生考试制度为突破口,建立上下衔接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路径。

    为进一步给职校学生以技术技能、学业晋升的路径、发展的希望和公平的机会,《实施意见》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构建与普通教育并行并重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建立上下衔接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路径。其中包括“扩大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单列招生计划”、“以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为取向,完善春季招生考试制度”、“对获得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技能和专业知识,根据语文、数学、英语3科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建立职业院校优秀学生推荐升学制度”、“启动高职院校注册入学,争取省属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调整高等院校生源计划,从2014年起逐年增加并单列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等。

    根据落实时间表,省教育厅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制定转段考核测试办法和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副厅长徐曙光介绍,一系列招生考试措施实施后,将进一步打通和拓宽职业教育的升学通道,打破职业教育向上不能贯通的体制“天花板”,让职业教育从此不再是“终结教育”,而职校的学生也将拥有一片美好的天空。

    考试 现场专业测试占总分31%

    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行“知识+技能”的春季高考,但技能考试是“在纸上考技能”。为切实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提升技能水平,《实施意见》提出“2014年春季高考进行专业技能实操考试”,现场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230分、占总分的31%。

    据介绍,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情况,以及职业教育发展现状,2014年春季高考专业技能考试将有17个专业、37个类目。专业技能考试由具备相应专业优势和考试组织能力的高等职业院校或本科院校作为主考院校,成绩在考生报考我省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时通用。

    另外,《实施意见》还提出“2014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建立职普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在青岛、潍坊、德州市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今后,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探索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实现学分互认、学籍互转。

    费用 今秋起中职在校生免学费

    在过去,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没有深刻认识到职业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把面向市场开放办学混同于简单地推向市尝放弃政府责任。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从2013年秋季起对全省中职教育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经费由盛市、县三级分担,对没有落实配套资金的地方进行问责”。而高职院校的拨款水平要达到或接近本科院校标准。

    根据“十二五”规则,原则上每县建成1所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启动省级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2020年全省建成300所规范化学校和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全面提升中职教育发展水平。

    培养 更多学生毕业可拿“双证”

    为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做支撑,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实施意见》提出“设立专项资金,组织和支持‘3+2’、‘3+4’试点院校,按照贯通培养的要求,对不同学段的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建立一个个应用型本科、高职、中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以能力增进为主线科学规划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使学生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

    为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创新能力,让更多学生拿到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将中职教育‘双证互通’试点扩大到所有合格学校,由设区市负责审批认定;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支持双方学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支持各类高等院校将职业资格标准纳入教学计划”。作为支持措施,还提出“积极支持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师

    明年起中职学校教师也能成“教授”

    为建设“双师型”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14年3月底前完成核编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高职院校核编工作”,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从2013年起用3年时间为职业院校配足配齐教师。

    《实施意见》还提出“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80%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专业兼职教师由学校自主招聘”,并且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财政经费拨付标准”。他表示,此举可以通过财政“买单”,吸引更多业界的精英进职校任教。

    同时,为吸引社会技术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实施意见》提出“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职业学校招聘,合格的先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为缺乏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职校任教建立起“绿色通道”。

    另外,作为重要导向,《实施意见》还提出“2014年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从此中职学校教师也完全有可能成为“教授”。

    试点民办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实施意见》中,多项优惠政策“给力”民办职业教育,着眼于营造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发展环境,探索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模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起,通过采取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制定民办职业教育实行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办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土地、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同时,还将试点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选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解决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教书育人。

    新闻速览

    “低分才进职校”尴尬局面被打破

    今年,我省在青岛、潍坊、德州3市的8所中职学校、全省11所高职学校和12所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了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分段贯通培养招生试点,在今年的中高考中,录取线分别超过当地普通高中录取线和全省本科二批录取线,打破了长期以来“低分才进职校”的尴尬局面。

    职校教师招聘学校将获自主权

    在此次的解读中,也明确了职业学校招聘的主体地位。徐曙光告诉记者,传统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几乎完全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方式和内容,学校参与度很小,客观上导致“考进来的学校不需要、学校需要的进不来”,教师专业执教能力薄弱,严重影响办学质量。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学校的招聘主体地位。

    下月底前制定出台校企合作优惠政策

    “校企合作”作为培养市场需要人才的主要措施,长期以来,企业出于成本考虑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让这一措施难见实效。为破解这一难题,《实施意见》提出了“制定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根据改革的“时间表”,2013年10月底前制定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我省开展校企合作税收优惠试点。此举将在很大程度上能缓解企业考虑成本和直接收益过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高职院校拨款水平将达本科院校标准

    职业教育实践教学多、耗材多,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测算,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为此,结合当前实际,《实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2015年全部落实到位”、“对提前落实到位的,省财政给予奖励”。其中,作为试验区,青岛、潍坊市2013年达到辖区内本科院校标准,德州市2015年达到辖区内本科院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