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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 聚焦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高职扩招

2019-07-26 13:12:22 福建教育微言 王静丹 江菊香 林劼 责任编辑:艾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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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高职扩招百万的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和《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7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和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发布会现场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高职扩招百万的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和《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7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和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 改革方案出台 推动福建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介绍有关情况
 
  “过去,社会上一直觉得只有普通高等教育,才是学生成才的唯一通道,实际上,这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上是存在偏差的。”林和平指出,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重要使命。《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未来几年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方位的谋划。《工作方案》从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双师型”教育队伍建设、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任务,这必将有力推动我省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培养大批对接产业升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工作方案》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为主基调,突出导向、突出改革、突出落实,提出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一是抓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牢记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重要嘱托,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
 
  二是抓贯通发展。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高职考试招生办法,开展“3+4”(中职与本科)、“3+2”(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
 
  三是抓融合发展。在区域融合方面,构建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格局。在产教融合方面,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开展产教融合试点,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校企融合方面,全面推行“二元制”、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
 
  四是抓特色发展。在福州规划建设省级职教城,打造成为以国际化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支持厦门建设以闽台合作为特色的职业教育闽台合作交流先行区。支持组建“1+1+X”(1所本科高校、1所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办学联盟。
 
  五是抓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重点布局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是抓开放发展。服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深化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鼓励两岸高校联合培养产业型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鼓励职业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海外培养培训基地。
 
  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划,经过5-10年左右时间,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整体办学质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分类招生,分类评价,高职扩招向社会敞开大门 
 
  “高职扩招这篇文章怎么做,才能实现高质量扩招?”发布会上,林和平从《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如何看待高职扩招、如何落实高质量扩招三个方面作了介绍。林和平表示,一要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得进”。全省安排扩招计划超过5.3万名,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招生计划。为方便社会人员,将组织三次补报名工作,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及其同类若干个专业志愿,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录取工作拟安排在9-10月份进行。依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都能被录取。
 
  二要落实扩招保障措施,确保“留得住”。推进办学条件薄弱高职院校改造,鼓励组建“1+1+X”(1所本科高校、1所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办学联盟,针对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公办高职院校年人均1.2万元生均拨款。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资助按每生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执行,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群体中有特殊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资助。
 
  三要加强分类教育管理,确保“学得好”。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退休教师返聘补充一批、社会力量兼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同时,制订师资培养计划,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高职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四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确保“用得上”。在专业设置上,重点布局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扩大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推行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建立一批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保障扩招后的高职院校师生,能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提高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实现高质量就业。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明庆、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张海明、黎明职业大学校长黄世清分别就我省职业教育如何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更好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今年高职招考如何报名考试;如何保障“质量型扩招”;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高职院校在应对高职扩招方面有何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