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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的通知

2019-09-04 12:51:26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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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国与东盟各国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经研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以“交流互鉴 合作共赢 构建职教共同体”为主题,联合举办2019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以下简称联展暨论坛),并邀请有关省(区、市)一并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教育厅(教委):

  为推进我国与东盟各国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经研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以“交流互鉴 合作共赢 构建职教共同体”为主题,联合举办2019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以下简称联展暨论坛),并邀请有关省(区、市)一并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9月19—20日,9月18日报到。

  (二)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会址,广西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分会址。

  请各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到永恒朗悦酒店(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18号)报到;其它嘉宾到永恒朗奕酒店(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德西路13号)报到。

  二、主要内容

  联展暨论坛设有中国—东盟教育官员对话会、中国—东盟职业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学生技术技能展、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装备展、产教对话会等12项活动(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出席人员

  (一)中方出席人员: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表,全国20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职业教育科研机构代表。

  (二)东盟及其他国家出席人员:东盟10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职业院校代表,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代表。

  各项活动具体出席人员报到时详见《会议指南》。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共2人参加联展暨论坛,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职业院校参加。其中,需统一参加开幕式、巡展、教育官员对话会、高峰论坛、产教对话会等活动。

  (二)根据安保工作要求,所有参会人员需统一申办证件。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以省(区、市)为单位填写回执(见附件2),并提供参会人员2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大小限50k—200k内、蓝底或白底,文件以“单位及姓名”命名),于2019年9月7日前打包发送至联展暨论坛秘书处邮箱:2019zjlt@gxedu.gov.cn

  五、联系方式

  (一)联展暨论坛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

  刘 深 0771-5815590、18107712073

  王青梅 0771-5815573、13471012609

  (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人及电话:

  何 文 010-66097837

  附件:1.活动日程表.doc
 

  2.参会参展人员回执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