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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其忠:教师待遇的保障与退出机制应同步实施

2020-02-11 03:19:04 责任编辑: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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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开始,各地都在陆续落实教师工资问题,主要是通过兑现年终目标奖,让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

 

      自2018年开始,各地都在陆续落实教师工资问题,主要是通过兑现年终目标奖,让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教师期盼了很多年的待遇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关于教师待遇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真正得到落实。对广大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来说,这是十分利好的政策,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教师地位的高度重视。

 

  但笔者认为,教师待遇得到保障,只是解决了单纯的待遇问题,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根本目的是激励更多优秀的人才从教,保障更多优秀教师安心从教,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此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长期以来,由于教师待遇低,导致许多优秀人才不愿从教,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教育教学态度存在问题,有的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不足,也就是说,教师队伍当中存在不少不合格的教师。但由于体制机制的制约,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又无法淘汰、清退这部分教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一所学校,要进一个有编制的教师很难,而要淘汰、清退一个不合格却又有编制的教师比则登天还难,除非这位教师出现了严重的师德师风问题。这类不合格的教师,拿着高待遇,却没有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甚至残害着一届又一届的学生,实在是教育之痛。

 

  因此,在保障教师待遇的同时,还应加强教师管理,建立合理的教师退出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打破“铁饭碗”思维。学校每五年会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但这样的合同签订不过是履行形式上的手续而已。因为对于有编制的教师来说,在其没有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情况下,学校不可能不与其续签合同。学校并没有清退教师的人事权利,公办学校有编制的教师端着的就是“铁饭碗”,这一思维根深蒂固。要打破这一思维,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学校都要加强教师法、教育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教师有危机意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从教。

 

  二是建立淘汰、退出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学校要建章立制,建立教师淘汰、退出机制,并强有力地执行。切不可为维稳而不敢动真格,该淘汰的淘汰,该退出的退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留在学校的教师是合格、优秀的教师。

 

  三是学校要做好日常考评。学校作为管理教师的主体,应该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考评每一位教师,让每一位教师的待遇与其工作的量和绩成正比。切不可因为日常考评机制不健全而出现“大锅饭”的分配方式。“大锅饭”的分配方式是对积极努力工作教师的最大打击,是对不合格教师的纵容。

 

  四是教育区、县一级政府在拨付目标奖金等资金时,应该给学校更多分配的自主权,让教代会、校长会、行政会来充分讨论资金的分配问题,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一刀切”。每一所学校的具体情况不同,管理方式也不同,因此,应该允许不同的发放方式存在。目前常见的发放方式是:如果教育行业今年的考核是一等奖,政府会按照一等奖的标准拨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奖金,所有人的目标奖几乎一样;目标奖的大部分金额每一位工作人员一样,其余小部分用来考核发放。其结果是,干多干少,干得好与不好,目标奖差距不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努力、不合格的人。

 

  基于此,笔者认为,教师待遇的保障与退出机制应同步实施,让不合格教师彻底退出教师队伍。这既是对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维护,也是对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这一期盼的有力保障。

 

  (作者聂其忠,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