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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灵辉:“双高”建设内部审计应做好“四个加强”  

2020-04-21 11:58:57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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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学校提出明确要求: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如何加强对“双高”建设的审计监督,保障这项职教“舞龙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项目学校在“双高”建设全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重点从资金、项目、任务、分配四个方面加强监督。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学校提出明确要求: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如何加强对“双高”建设的审计监督,保障这项职教“舞龙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项目学校在“双高”建设全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重点从资金、项目、任务、分配四个方面加强监督。
 
  一、围绕建设资金流向情况,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性审计
 
  针对“双高”建设资金,内审部门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现场检查等方式,收集相关财务资料。查看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批复下达的预算资金指标文件及财务资料,掌握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其他来源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在对承建院系(处室)进行重点审计,掌握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建设任务实施情况,进一步延伸到具体用款人逐笔核实,重点审查有无专项资金闲置以及挪用、虚报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促进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
 
  二、围绕项目管理情况,加强建设程序规范性审计
 
  以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承诺的建设程序为主线,通过查看建设任务管理资料、现场审核、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和审查承建院系(处室)在质量管理、落地实施、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建设任务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所承诺的建设程序进行有序建设,审查是否存在前期建设绩效目标设定不可行不合理、未开展实质性建设任务、擅自调整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建设支出管理碎片化、虚增建设成本、服务对象满意度差等问题,促进项目建设程序管理规范有序。
 
  三、围绕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建设进度及时性审计
 
  通过收集查阅上级批复下达的预算和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查证项目学校承诺的绩效目标及相应建设任务、承建院系(处室)上报完成情况及相关报表资料,审查是否存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没有进行科学的论证,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现象;通过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评价建设任务完成进度,审查预算资使用情况是否与绩效目标完成时间是否匹配,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上报完成任务的项目未按承诺时间节点达到绩效目标、以重复上报以及编造完成时间等方式虚报完成建设任务等问题,促进各项建设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围绕建设资金分配情况,加强资金分配合规性审计
 
  通过查阅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落实“双高”建设相关政策方面制定及预算执行的政策规定,掌握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同时针对建设任务涉及面广、数据复杂的特点,综合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充分采集相关电子大数据,与承建院系(处室)提供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重点建立建设资金分配真实性、合规性存在疑点筛选等分析模型,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复核、信息收集筛选等方面的优势,挖掘数据疑点,寻找审计线索,缩小延伸调查范围,实现审计的“精确打击”,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促进建设资金的分配和规范管理。
 
  (作者系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