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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4-03-25 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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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试点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为积极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学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已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报考类别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1)普通高中类,即面向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即面向中职毕业生。
 
(3)艺体特长类,即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并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三)艺体特长类报考条件
 
艺体特长项目 报考条件 备注
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田赛项目、径赛项目、健美操、书法、声乐、器乐、舞蹈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艺体特长测试:
1.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
2.高中、中职阶段获得艺术类六级及以上等级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州)比赛前五名,或在全国及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 1.获奖要求:除足球、篮球为集体项目外,其它项目均要求为个人奖项。
2.所报特长项目,均须参加学院现场测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14年,学院共投放单独招生计划60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370名,中职类180名,艺体特长类50名。
 
项目专业名称 高中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 艺体特长类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学年.生)
招生计划 科类 招生计划 类别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0 50 5500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15 5500
汽车运用技术 25 41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5 4100
汽车整形技术 15 30 加工制造类 4100
物流管理 10 3700
保险实务 10 30 财经商贸类 3700
公路运输与管理 15 3700
软件技术 15 6000
图形图像制作 15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10 30 信息技术一类 12000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15 4100
旅游管理 40 30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建筑工程技术 15 30 土木水利类 5500
市政工程技术 15 5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5 4100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15 410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15 41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5 4100
轮机工程技术 20 4100
航海技术 20 4100
海事管理
(邮轮乘务方向) 10 30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合计 370 180 50
注:“理”指理科,“兼”指文理科兼收。
 
三、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5日8:00至4月3日中午12:00,通过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svtcc.edu.cn)“2014年单招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只能选择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艺体特长类其中一类填报。填报艺体特长类的考生,须填报具体测试项目。
 
(三)专业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四)艺体特长生报名时,须将相关证书传真至028—82690045,并注明考生姓名及报名号,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艺体特长测试资格。
 
(五)考生须按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20KB的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我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质量再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六)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按提示及时缴纳单招报名费(130元/人)方能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4月3日12:00。
 
(七)考生来校办理考试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责任自负。
 
(3)报考艺体特长类及申请加分(详见“录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考试
 
(一)普通高中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
 
3.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题目:3月25日前在招生网“单招专栏”公布考题范围,考生按现场指定题目作答。
 
(二)中职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2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200分。
 
(1) 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2) 考试内容:专业操作技能。
 
(三)艺体特长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艺体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200分。
 
3.艺体特长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艺体专业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现场测试。
 
(2)考试内容:艺术、体育水平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备乐器。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项目
类别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普通高中类 4月12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14:00—15:30
素质测试
中职类 14:00—17:00
专业技能测试
艺体特长类 14:00—17:00
艺体特长测试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五、录取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考试成绩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艺体特长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艺体特长测试成绩。
 
(三)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艺体特长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艺体特长类考生按照艺体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1.具有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可获得文化加分15分。
 
2.获体育类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资质,艺术类八级(含八级)以上等级的艺体特长生,可获得文化加分15分。
 
3.在中职阶段,获得全国或四川省有关主管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可获得文化加分15分。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一项,不累加。
 
(五)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六、单独招生时间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2月28日前 公布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3月25日前 公布素质测试考题范围。
3月25日8:00
至4月3日12:00 登录学院官方网站“2014单招专栏”网上报名:
1.考生只能选择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艺体特长类其中一类报考。
2.艺体特长生报名时,须将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028—82690045,并注明考生姓名及报名号,以备资格审查。
3.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及时完成网上缴费。
4.考生报名完成后须打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4月7日前 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8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再次登录查询是否已通过审核。
4月11日
8:30~16:00 1.考生报到。 
2.报考艺体特长类及申请加分(详见“录取——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出示证明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2份。
3.教务处核发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
4月12日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艺体特长测试。
4月15-16日 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
4月20日 1.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3.学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学院将在网站上发出征集公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志愿。
4月29日 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月15日前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七、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高考前即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已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考生录取后,不能转校,不能转专业。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标准执行。
 
十、此方案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邮政编码:611130
 
招生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传真:028-82690045
 
学院纪委电话:028-82680056
 
学院网址:http://www.svtcc.edu.cn
 
E-mail:scvtcc@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