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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4-01-25 1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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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后,不需要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湖北省高职统考或技能高考,具有与普通高考录取同等学籍。考生入学后待遇、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相同。未被录取考生不影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湖北省高职统考或技能高考。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最早办学时间可追溯到1972年,已有4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坐拥“武汉·中国光谷”的中心地利,抢占了高职教育发展的战略高地,实现了区域化、国际化、现代化办学。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办学实力、办学水平位居湖北省高职院校前列,是湖北省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已成为湖北高职教育的著名品牌,在全国高职教育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有着“好就业,就好业”的良好口碑,形成了“出口畅”、“进口旺”的良好发展态势。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有6个专业获准单独招生录取,即由我校面向湖北考生自行组织考试,提出择优录取方案,上报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后,不需要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湖北省高职统考或技能高考,具有与普通高考录取同等学籍。考生入学后待遇、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相同。未被录取考生不影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湖北省高职统考或技能高考。
  一、报名对象
  取得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染整技术的中职考生需为轻化类或相近专业、报考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专业的中职考生需为相同或相近专业,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专业理工类中职生方可报考。
  二、单招计划与专业
  招生专业计划类别报考专业限制办学地点
  服装表演30普高不限校本部
  空中乘务100普高不限校本部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100普高不限校本部
  染整技术30普高不限校本部
  空中乘务50中职不限校本部
  服装表演20中职不限校本部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100中职理工类武职科教园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50中职相同或相近校本部
  染整技术40中职轻化类或相近校本部
  三、报名条件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报名条件
  1.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有关规定,凡患有碍公共卫生疾病者,不能报考本专业。
  2.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 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生理缺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服装表演专业报名条件
  1.男生身高182CM以上,女生身高172CM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匀称,气质佳,有一定的音乐、舞蹈基础,符合模特基本条件;
  2.平面服装模特男生身高178CM以上,女生身高164CM以上。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条件
  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报名办法
  1. 现场确认:2014年1月12日—22日或2014年2月7日—20日(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打印准考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3)中职生还必须携带学校盖章的中职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中职毕业生需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
  (5)参加省、市、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五、面试(测试)及考试
  考试时间: 2014年3月8—9日。具体时间现场确认时详见准考证安排。
  考试内容:具体内容见文化考试大纲和技能操作考试大纲。
  六、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对象综合成绩
  基础文化比例技能(面试)比例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中职30%70%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中职30%7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普高70%30%
  空中乘务中职/普高30%70%
  服装表演中职/普高30%70%
  染整技术中职/普高30%70%
  七、优录条件
  1、对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获奖项目对应的技能考核按满分计,优先录取;
  2、市级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根据其获奖项目等级,经单独招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优先录取。
  3、高中、中职学校校长推荐有文学、艺术、体育等特长和特别技能的考生,需提供推荐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原件)等。考生也可自荐,自荐需提供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原件)等。经单独招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优先录取。
  八、监督机制
  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密,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校监审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 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
  学校联系方式: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学校招生信息网:打开http://www.wtc.edu.cn/点击“招生就业”再点击“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  027-87766666  87768999  87766663  87764340
  传真:  027-87766664
  监督电话:  027-87766689   87766679
  电子邮件:  wtc_z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