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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4-01-25 1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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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简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供销总社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体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和创办于1984年的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人文荟萃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575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2亿元;各类图书66万册;在校生9100余人。学院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38人(教授32人),硕士以上学历240余人,留学回国教师及外教40余人。
  学院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浙江省高校“平安校园”,全国供销系统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供销系统示范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协作组组长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研究会会长单位。建有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培训基地、浙江省教育厅中职师资培训基地、浙江省供销社农特产品营销模式研究基地;设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教科研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浙江商贸职教集团、浙江省东方会展产业研究所、合作经济研究所等机构。
  学院传承“厚德崇商”的校训,弘扬“浙商文化”,坚持“德能并举、商学合一”的人才培养理念,搭建了“四方合作、同育共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平台,形成了以系统为依托、以学院为主体、以政府为推手、合作企业深度参与的四方合作办学体制。目前已与中国企业500强的浙江省兴合集团以及浙江农资集团、浙江新大集团、浙江茶叶集团、浙江特产集团、浙江宾馆、杭州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联华华商集团等250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
  校内建有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十大实训基地,116个实验实训室。其中拥有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重点支持的国家高职高专“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商业信息化实训中心”,国家紧缺型“软件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外国语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经济与管理实训基地”等。
  学院现有28个专业(包括中美合作软件技术、国际贸易实务、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和中德合作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省级财政支持的示范建设专业3个(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生物技术及应用);省级重点专业2个(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省级优势专业2个(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9个(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应用英语、会展策划与管理、会计、生物技术及应用)。
  学院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克鲁斯丁校区(本科校区)和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与德国汉堡港物流学院(HPTI)、全德德语中心合作举办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合作办学不仅为部分有意愿去国外继续深造的学生创造了条件,而且也促进了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学院坚持以“快乐学业,满意就业、努力创业”为导向,近五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8%左右。据调查表明,我院毕业生工作2~3年后,有10%自主创业、25%以上(个别专业60%)成为业务骨干,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自主招生方案】
  招生模式:采用“校考单录”模式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其中金融财会类、工商管理类、策划管理类、生物食品类面向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中职类”分别面向参加单考单招计算机类和商业类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2.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3.报考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营养与检测两个专业,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均须C等(含)以上。
  网上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个考生限报考一所高职院校。
  2.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大类,但可以填报同一类别中的几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是指同一类别中的几个专业);中职毕业生只能填报高考报名的相应类别,如计算机类中职考生只能填报电子商务、软件技术专业,商业类中职考生只能填报连锁经营管理专业。
  3.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8:30~3月23日16:00
  4.网上报名流程:申请人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zjiet.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5.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承诺书栏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
  (3)凡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其中: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要交验原件(请来校现场确认时随身携带)。
  6.报名费11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现场信息确认:
  1.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考材料和缴纳报名费,未经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报名费和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确认时间及地点:3月28日8:30~16:00,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形式及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金融财会类、工商管理类、策划管理类、生物食品类的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素质特长分(最高值5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50分)四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750分。
  (2)中职毕业生:中职类的综合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素质特长分(最高值8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5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3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依据考生报考专业的不同,将高中阶段有关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等第的成绩按一定的权重系数换算成相应分值,换算方式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等第
  A
  B
  C
  E
  换算分值
  50
  45
  40
  20
  各专业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科目及权重系数如下表:
  专业(类)名称
  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换算权重系数
  语文
  数学
  英语
  生物
  化学
  金融财会类
  0.9
  1.1
  1
  0
  0
  工商管理类
  0.9
  1.1
  1
  0
  0
  策划管理类
  1.1
  0.9
  1
  0
  0
  生物食品类
  0.6
  0.6
  0.6
  0.6
  0.6
  3.文化考试。
  由我院依据2014年高考大纲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文化考试结束后,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加素质特长分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分类别的招生计划(指金融财会类、工商管理类、策划管理类、生物食品类、中职类),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按照该比例,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如参加文化考试考生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的2倍,参加文化考试的该类别考生均入选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参加测试。
  4.素质特长分。
  高中阶段具有素质特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具体办法详见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但累计赋分值普通高考生最高不超过50分、单考单招考生最高不超过80分。递交赋分资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下午16:00,逾期则不予认可。
  5.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以“技能+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特长。有关测试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录取:
  1.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文化考试、素质特长分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一类别中,按专业志愿先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第四专业志愿投档,额满为止。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招生计划调整。如报考人数小于该类计划数的120%,原则上按报考人数70%确定该类实际招生数;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大类,仍未完成的计划数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3.若录取最低分的考生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成绩排列顺序:金融财会类、工商管理类为数学、英语、语文;策划管理类、中职类为语文、英语、数学;生物食品类为数学、英语、语文。
  4.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6.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英语。
  学费标准:
  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2014年素质特长项赋分标准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高中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
  50分
  地(市)级
  30分
  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一等奖
  80分
  宁波市作为计划单列市直接参加国家比赛项目的选拔赛成绩视作省级
  二等奖
  50分
  三等奖
  30分
  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项目国家级运动员
  二级
  50分
  省级及以上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竞赛
  前八名
  50分
  高中段参加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
  考生需带上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需经学校认证)
  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或摄制类专业省统考
  合格证
  30分
  只允许报考策划管理类(会展策划与管理、传媒策划与管理)的考生加分
  高中段获国家级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国家教育部、文化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
  三等奖及以上
  50分
  高中段获省级作文、辩论、摄影、计算机、美术、演讲比赛(省教育厅、省级文化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比赛)
  一等奖
  50分
  二等奖
  40分
  三等奖
  30分
  高中段获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优秀奖(含佳作奖、创作奖)及以上。(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部或文化部或中国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
  二等奖及以上
  50分
  三等奖
  40分
  优秀奖
  30分
  高中段获教育厅、文化厅、省美协组织的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影像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的必须是与教育厅或文化厅或省美协共同举办的比赛)
  一等奖
  50分
  二等奖
  40分
  三等奖
  30分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分类
  招生专业
  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职
  毕业生
  学费
  (元/学年)
  科类
  计划
  类别
  计划
  金融财会类
  会计
  文理
  20
  6000
  金融保险
  文理
  30
  6000
  工商管理类
  物流管理
  文理
  10
  6000
  市场营销
  文理
  20
  6000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30
  6000
  策划管理类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理
  30
  6000
  传媒策划与管理
  文理
  20
  6000
  生物食品类
  生物技术及应用
  理科
  30
  6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理科
  45
  6000
  农产品加工与品质管理(茶叶深加工与经营管理方向)
  文理
  20
  6000
  中职类
  电子商务
  计算机类
  40
  6000
  软件技术
  计算机类
  20
  6000
  连锁经营管理
  商业类
  20
  6000
  合计
  335
  注:以上所列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自主招生操作流程
  3月10日8:30~3月23日16:00,考生网上报名。
  3月28日(周五)8:30~16:00,考生本人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收齐报名材料,收缴报名考试费,发放考生准考证。
  3月29日(周六),文化考试,上午8:30~10:00数学,上午10:30~12:00英语,下午13:30~15:30语文。
  4月8日左右,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分数。
  4月9日,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申请时间截止到4月9日16:00。
  4月10日至15日期间,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月1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向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完成录取工作。
  招生咨询及查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招生办市区办事处: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109号(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5126932、86929758、86929796、85128623
  传真号码:0571-86929796、85128623
  监督电话:0571-8692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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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主页:http://zs.zjiet.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zjie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