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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将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15-03-19 20:57:01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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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行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签字仪式。这是全国第一所“省部共建”的民族高职院校。

  本报哈尔滨3月18日电(记者朱伟华 特约记者张士英)18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行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签字仪式。这是全国第一所“省部共建”的民族高职院校。

  根据共建协议,国家民委将加强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宏观指导,对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指导,支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学院承担国家民委相关重点科研项目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纳为省重点建设院校,进一步为学院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采取“重点扶持、倾斜照顾、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28年。通过共建,该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专业结构和管理水平将有较大的提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育更多各民族优秀技术技能型人才和民族团结骨干人才。(记者朱伟华 特约记者 张士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