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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寿中学、职教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09-04 17:23:00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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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高中、职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优质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报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我县永寿中学、职教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学历以上)30名。

  为切实加强我县高中、职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优质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报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我县永寿中学、职教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学历以上)30名。

 
  一、招聘名额
 
  2017年永寿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22名,职教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业务能力;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永寿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shou.gov.cn/)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由县人社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15日;
 
  2、报名地点:永寿县人社局干部工人管理股(永寿县人社局3楼302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持3张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17年永寿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本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用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现场抽取、现场备案、现场试讲、现场公布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时间10分钟。
 
  3、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寿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县教育局负责与新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督促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及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用人单位持招聘通知书办理受聘人员增人、工资、医保、等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新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书要求,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计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待遇
 
  根据《永寿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1.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
 
  3.从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咨询电话:029-37663432
 
  点击下载>>>
 
 
  中共永寿县委组织部 永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寿县教育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