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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筹)单位会员的通知

2017-07-21 15:56:14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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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加强有关研究工作,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

  学会秘﹝2017﹞14号

各地方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加强有关研究工作,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即日起,健康与养老服务专委会筹备组决定开始吸纳单位会员工作。请各地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及各有关单位协助推荐单位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条件
 
  凡承认《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具有健康与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从事健康与养老职业教育的研究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及相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皆可申请成为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二、首批单位会员推荐要求
 
  1.请各地方职教学会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关于单位会员的要求进行推荐,名额不限。
 
  2.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分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一般单位会员三类。常务理事单位原则上应是国家高、中职示范校(骨干校);理事单位原则上应是省市级示范校或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请各地方学会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理事名额分配表》(附件1)规定的数量进行推荐。
 
  3.被推荐为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首批单位会员的学校(包括拟推荐为理事、常务理事候选单位学校)应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经本单位盖章,由各地方职教学会汇总(见附件3)盖章后寄至健康与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筹备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请各地职教学会务必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推荐表快递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211800
 
  联 系 人:马敏  花鸥
 
  联系电话:025-68172886 68171664 68170903
 
  电子邮件:jkylzwh2017@163.com
 
  附件: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