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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实习实训难 已成为影响高校人才培养的瓶颈

2018-03-09 14:23:57 央广网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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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700多万人,毛入学率已达42.7%,高校学生实习需求巨大。但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昨天(6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了对目前学生“实习实训难”的担忧。

  央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记者 张雷 张佳琪) “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700多万人,毛入学率已达42.7%,高校学生实习需求巨大。但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昨天(6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了对目前学生“实习实训难”的担忧。

 
  她建议:“一方面要改变社会和企业对大学生实习‘事不关己’的普遍认知,另一方面也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做好引导。”
 
  缺乏相关法规 成为影响企业接收学生实习首要因素
 
  在采访中,林蕙青委员给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近期对全国22个省市数百所高校和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显示,80%的调查对象认为“当前我国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薄弱之处主要体现在校外实习环节”,78.9%的调查对象认为影响用人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关键因素是“缺乏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法律法规”。
 
  “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实习实训难已成为影响高校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林蕙青委员表示。
 
  “目前,国家层面大学生实习相关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接受国家财政补贴与税费优惠的非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义务尚不明确,没有‘硬约束’,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林蕙青委员告诉记者,从国际看,许多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大学生实习法律规范。如,德国《企业基本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企业、高校在组织大学生实习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实习条例》对学生参与企业实习的社会意义、规则、实习生法律地位、合同规范、实习期限及报酬、实习证明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缺乏激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政策支持
 
  在林蕙青委员看来,企业不愿接收大学生实习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我国缺少专项资金保障和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无论从工资还是培训上,都是有成本的。而一旦企业的付出得不到补偿,接收学生实习积极性就不高。”林蕙青表示,2016年度《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就显示,用人单位认为,阻碍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是“国家缺少相关的鼓励政策”。
 
  “与此同时,安全保障制度不到位、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等问题也成了企业的后顾之忧。”林蕙青强调,目前,我国对于学生实习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没有把学生实习纳入适用范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各方责任难以清楚界定。
 
  建议:出台国家层面的“大学生实习条例”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林蕙青委员表示,应尽快启动大学生实习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出台国家层面的“大学生实习条例”。
 
  “一方面要明确责任和义务,规定好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在责任分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使相关各方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因实习学生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高校、企业、学生分担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免予相关处罚。”
 
  而在补贴相关政策和完善企业税费减免的措施上,林蕙青委员则表示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法、韩等国经验,设立‘企业工资总额占比上缴及返还制度’。法国企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0.68%缴纳学徒税,由第三方公共机构进行再分配。而德国劳工法规定企业必须为实习生支付一定报酬,此项费用可免税。”
 
  林蕙青委员建议:“我国一方面可以在国家教育财政支出中设立‘大学生实习补贴专项’,用于支持建设一批共享型实习基地,补贴其运行成本和学生交通、住宿等费用。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及税费减免实施细则。”
 
  “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而高校学生实习需求也随之变得巨大。这不是单一教育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它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支持。”林蕙青委员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