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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职普分流是政府强制所为吗   

2018-11-27 10:02:39 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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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人们对教育需求的期望值也不断提升,更多人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必然趋势。

  伴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人们对教育需求的期望值也不断提升,更多人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必然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一些诋毁中等职业教育的观念有所流行。有观点认为,要大幅度扩大普通高中招生,甚至实行高中后分流,满足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还有观点认为,学生初中毕业后被政府强制分流到职业教育,职普大体相当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实现,许多学生是被中考分数强制淘汰到了职业学校,甚至上升到人权层面。笔者认为,这些说法都是极其错误的,对职业教育发展杀伤力很大,也误导了学生的教育需求,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害而无益。

 
  事实上,教育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教育结构的问题,一个地方的教育分流是教育结构的客观反映,只要高考还有淘汰率,普通高中招生就不应再大幅度增加,普通高中就应保持一个合理的规模。基于此,初中毕业进行分流是自然而然的事,不需要也不存在政府强制。这也是国外教育分流的通行规则,并不是想上高中就能上高中。至于分流的标准,许多国家是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师指导,而我国为了保证公平选择了升学考试,根据中考分数引导分流。这也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没有考上高中的学生是被中考分数切掉了,其实,并不存在谁强制学生选择教育需求,中考分数只是在尽可能公平的原则下选择教育需求的参考标准罢了,其作用与国外教师指导学生分流并无根本二致。
 
  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是政府职责所在,是政府基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的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和学生不同特质差异等诸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和统筹协调的必要措施,也是一项国家战略性教育政策,亦是国际通行做法,符合事物发展规律。
 
  教育分流不是简单地一边倒,以大幅扩大普通高中盲目满足教育需求,否则,将造成教育结构的失调和社会人才结构的失衡,进一步加大社会就业矛盾,对受教育者个体、社会稳定和国家竞争力终究是不利的。合理的职普结构必须统筹兼顾以下诸方面因素:
 
  一是高等学校招生人数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的匹配度。国家在制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时要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高中毕业生人数,但也并非高中毕业生越多越好,需尽可能做到全国相对平衡,否则国家在宏观上就难以把握。在我国的高考体制下,一定的高考淘汰率有利于人才选拔,但也不能太高,否则会造成教育浪费和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大幅度扩大普通高中招生,增加的是高考后端的学生,于学生其实已无意义。所以,盲目扩普,满足了上高中,但未必能考上心仪的大学。当下满意了但高中三年后未必满意,政府不能给学生和家长开“空头支票”,误导学生发展。
 
  二是学生禀赋条件与普通高中学习的适合度。多元智能理论证明,学生智力有多种类型,不同智力类型的学生适合不同类型的学习模式。普通高中主要目标是高考,学习的模式主要是学科知识记忆与演绎,而这样的学习模式许多学生是不适应的,造成学困。苏南某经济发达市初中毕业生上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人数各占一半,经对上普通高中的那一半学生进行学习适应性调查,结果显示,适应上普通高中的学生的比例为70%,有25%的学生勉强适应,有5%的学生很不适应。而职业教育的学习模式主要是行动导向和知行结合,这些学生就能如鱼得水,促进了职业生涯的发展,这也成就了各行各业的众多工匠人才,政府在这方面加强引导理所应当。
 
  三是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需求的适应度。国际上通行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2∶8的结构,从教育供给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侧平衡的角度看,将更多学生引导到学术型教育,会进一步加剧就业矛盾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紧缺,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政府从国家利益全局和学生个体利益出发,进行合理的教育结构布局和教育需求引导是完全必要的。人们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理所当然,高等教育普及化也是必然趋势,关键是如何满足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和如何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加快应用型职业型高等教育发展,构建中高职衔接的教育体系是必然的教育政策选择。为了让那些有需求、有能力的学生通过职业教育继续技术技能升学的发展之路,优化高等教育人才结构,建议国家在制订各省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时也将中职学校规模予以兼顾。
 
  (作者系江苏省常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