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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德强:以“工匠精神”育工匠之师

2019-06-06 13:30:02 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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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职业教育发展置于宏观调控层面予以重点部署,进一步彰显了职业教育在调整产业结构、人才结构、教育结构方面的重要作用。

  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职业教育发展置于宏观调控层面予以重点部署,进一步彰显了职业教育在调整产业结构、人才结构、教育结构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教育部等部门也密集出台了一批含金量高的配套政策,启动了一批职教改革重大项目,集中释放了推进改革发展的政策红利。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双师型”教师是关键。他们既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又有娴熟的实践技能;既能在讲台上传道解惑,又能在车间里传技授业;既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又是工匠精神的传播者。只有他们,才能让“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际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等教学原则落到实处。因此,我们只有积极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才能使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那么,如何打造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职教20条”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这为职业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双师”之要求

  “职教20条”中有9条涉及师资队伍建设,其中第12条更是明确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提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标准建设、平台建设等,推动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努力打造一批专业带头人、职教名师和教学创新团队。笔者认为,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理解相关要求。

  从“定性”的角度讲,就是要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标准,明确“双师型”教师的准入标准、认定标准和评价标准,明晰“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换言之,要成为“双师型”教师,必须既要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又要有娴熟的实践技能;既能在讲台上传道解惑,又能在车间里传技授业;既要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又要当工匠精神的传播者。这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四有”标准和“三传三塑”时代重任新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缓解当前就业压力、培养生产必需和生活急需领域技术技能人才的现实需要。

  从“定量”的角度看,集中凸显了三个层面的七个量化指标。一是引进层面,要求从2019年起,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二是培养层面,要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分专业分批建成36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三是培训层面,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通过以上举措,最终实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50%的目标。

  “双师”之现状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家层面已经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动“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整体而言,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规模基本稳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然而,受体制机制制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薄弱环节。

  一是总量不足。据统计,2018年,全国1.17万所职业院校有在校生2686万人,专任教师133.2万人,中职、高职生师比分别为18.6:1和22.8:1;中高职“双师型”教师45.6万人,在专业课教师中的占比与50%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是标准不清。长期以来,业界对“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有多种解释,“双师型”教师的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地方标准各有千秋,院校标准更是五花八门,各地公开的“双师型”教师占比尚不具备横向比较价值。

  三是路径不畅。“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关键在实践,前提是“校企共育”,即企业要为教师提供充足的实践平台和机会,然而,目前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迫切需要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推动校企共育“双师型”教师。

  四是吸引力不强。职业教育对师资的实践素养要求在某种程度上要高于同阶段的普通教育,但是,部分职业院校教师的待遇与其职业要求还不匹配,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及其他收入分配机制还需调整,职业院校教师的吸引力还有待增强。

  “双师”从何来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补齐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短板,必须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好“五大关口”。

  一抓“入门关”。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主要来源于校内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扩大其规模的关键是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准入标准,落实“职教20条”提出的“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硬性规定,这是由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也是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社会认同感的必然要求。这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松绑职业院校编制束缚,在高职院校推行“人员总量管理”,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落实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直聘”制度,推动“固定岗+流动岗”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校企专业人员“互聘”制度。

  二抓“培养关”。在院校布局方面,需要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抓紧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和产教融合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新体系。在师资培训方面,海外研修—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校本培训“四位一体”的“双师型”教师培训体系已经建立,关键在扩大教师的受益面和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笔者认为,“双师型”教师培训的重点是学习借鉴国外职业教育先进经验,培养教师的信息化素养,提高教师开展“1+X”证书制度、进行模块化教学改革的能力,帮助教师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三抓“共育关”。从人力资源价值角度分析,“双师型”教师源于企业,又反哺于企业,是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并形成良性反馈机制的主体。源于企业是指“双师型”教师的成长离不开企业实践平台的支撑;反哺于企业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双重使命,既要承担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神圣职责,又要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因此,企业尤其是产教融合型企业要彻底转变“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企业利益单向输出的观念,充分利用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织式激励政策,与政府、院校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产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供平台支撑,为落实“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及“每年至少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提供条件保障。

  四抓“质量关”。一方面要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立分层分类的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尽快出台新时代“双师型”教师的国家要求,明确“双师型”教师的资格条件,地方和职业院校也应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标准内容,制定任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尤其突出对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评价,将“双师”素养作为专业课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五抓“保障关”。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还存在偏见,职业院校教师的吸引力不强、地位不高。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吸引力,关键在提高职业教育自身吸引力的同时,厚植尊师文化,营造尊师氛围,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的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让职业院校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落实保障权益,就是要改革绩效工资制度,扩大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参与职业培训、校企合作、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的政策。建立激励机制,不仅需要打造一批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立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还需要扩大职业院校在国家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精品在线课程遴选等方面的份额,从而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荣誉感,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

  (作者系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04日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