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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按类型教育特点评价!山东建立高职办学质量和专业发展考核机制

2020-07-02 22:28:56 山东教育电视台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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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6月23 日,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考核评价制度。

  为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6月23 日,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考核评价制度。
 
  “硬、软指标”相结合
 
  精准精细考核教育质量
 
  考核指标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办学要素,不追求面面俱到,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按百分制赋分,特色创新指标为加分项。设置考核负面清单,包括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
 
  学校考核方案考核范围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包括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按自然年度组织实施。
 
  专业(群)考核方案考核范围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举办专科教育的本科高校)所有专业(群),包括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以量大面广的专业(群)为主,按照同类专业(群)进行考核,每3年一轮。
 
  学校和专业(群)考核结果均分为A+、A、B、C、D五个档次,并通报学校举办方,作为学校及其领导班子考核重要依据。对确定为A+、A档的学校和专业(群),在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排中给予倾斜。对确定为D档的学校和专业(群),约谈学校或予以优化调整。
 
  与社会需求精准对接
 
  “考什么”传递鲜明导向
 
  考核是根“指挥棒”。能否做出科学考评,关系着职业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成色。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区域离不开、业界都认可、全国领先,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学校和专业(群)。《考核方案》围绕四个理念展开,让考核这根“指挥棒”更加精准。
 
  (一)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开宗明义地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引领者,是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不同于普通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不但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且能够有效推动推动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补齐人才培养短板,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效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技术创新支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二)面向市场灵活开放办学。从引进行业企业标准、能工巧匠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再到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专业、二级学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学校开门办学,开展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现价值、塑造品牌,将根扎在产业链上,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从产业中汲取丰厚滋养。
 
  (三)内涵发展特色创新办学。以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效能为重点评价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由规模扩张向提升质量转变。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区域和行业重点产业找准专业定位,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形成核心专业能力,在技能大赛、技术创新、教学成果、标准制定、教材课程开发、职教联盟创建等各个领域创新突破、大显身手。
 
  (四)以结果为导向多元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以毕业生就业率、创业率及平均薪酬、“双师型”教师比例、师均技术服务到款额等实实在在的业绩,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的结果,考核办学质量、办学效益,激励学校坚守立德树人任命,履行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职责,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和产业发展需求办学,努力增强各方面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