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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2016-11-25 10:30:08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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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继续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6〕2号),我司定于2016年12月上旬举办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修班。

  教职成司函〔2016〕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继续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6〕2号),我司定于2016年12月上旬举办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聚焦国家“十三五”发展目标和任务部署,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高校继续教育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开展学习研讨。主要内容包括:深入领会和把握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现代化2030、继续教育2030等文件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围绕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校分类发展、高校继续教育教学过程监控和质量保障体系、校企合作育人、成人教育理论等开展专题讲座和深入研讨;解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下一步考虑,并就规范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管理、提升办学质量有关工作开展研讨。
 
  二、对象和人数
 
  学员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有关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学员人数为100人(学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研修方式
 
  研修班主要采用专题报告、分组研讨、案例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4日—10日,集中研修5天。12月4日14:00-20:00报到,12月10日返程。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科华苑宾馆(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141号),前台电话:028-85462555。
 
  五、有关费用
 
  研修费用从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用需单位自理。住宿分房为同性原则,两人一间,如需住单间,请提前告知,并需交单间差价。
 
  六、其他事宜
 
  1.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2名参训学员,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处室负责同志1人,省属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1人。请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于2016年11月28日前传真至四川大学(传真号:028-85462168),电子表格请发送至邮箱:lixj@scude.cc。部属高校由教育部负责通知。
 
  2. 参训学员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学习、严守纪律、保证出勤,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五分之一学时,确保高质量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3.集中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需提交一份2000字之内的学习心得(形式不拘,可以是研修总结,可以是对本单位下一步做好高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思考,可以是有关政策建议,也可以是结合本地区、本校发展需要提出的改革发展行动方案或典型经验案例等)。
 
  4.联系方式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 系 人:高小军 徐璐
 
  电子信箱:dce @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7822
 
  四川大学
 
  联 系 人:李贤娟
 
  联系电话:028-85464822 ;13880400422
 
  传 真:028-85462168
 
  附件: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