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赴泰国对外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双高建设,提升
关于组织赴泰国对外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双高”建设,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精准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和出海企业用人需求,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决定组织赴泰国对外合作交流项目,并面向联盟成员单位征集参与意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中文+职业技能海外布局加速,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日益迫切。职业院校亟须拓宽国际视野,学习先进职教理念,对接海外产业人才标准。联盟发挥平台优势,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策划本次赴泰国对外合作交流项目,帮助成员院校深化国际交流、对接出海企业。
本次对外合作交流旨在搭建职教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组织院校领导及专业骨干深度参访泰国代表性院校、政府单位与标杆企业,通过校际合作对接、人才需求座谈、海外企业实地考察等形式,推动产教融合、专业共建和海外实习就业通道建设,助力院校特色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项目介绍
本项目拟于2026年11月17日至20日组织赴泰国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为期4天,聚焦“职教出海”与产教深度融合。
参访期间,项目团将走访泰国高校交流座谈,就院校介绍、合作洽谈及谅解备忘录签署等环节展开对接,推动师生互访、联合培养等项目实质落地。同时,项目团将到访中泰相关联盟,开展实地参访与座谈交流,共同探讨中泰职业教育合作新路径。
为加强产业对接,还将组织参访泰国产业园区,重点考察标杆企业,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产业用人标准,为院校专业建设提供一线参考。
本次交流旨在拓宽国际职教视野,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产教融合经验。项目突出成果导向,计划促成至少两项校际合作协议,并形成以下可共享成果:
《海外企业人才需求调研简讯》、《职教出海需求特征与教学改革建议》集体报告,通过以上行动,切实赋能院校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化人才培养。
三、项目主要内容
1. 参访中泰相关联盟,进行中文+职业教育合作研讨
围绕泰国本土职教合作、专业共建、实训标准等展开洽谈,通过中泰职教合作研讨工坊,探讨中文+职业技能海外发展,沟通课程互认清单,实训项目标准比对表等。
2. 参访泰国院校,促进中泰教育合作提质增效
深入了解当地高校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及对华合作需求,重点参观院校实训基地,与校方专业带头人、院系负责人交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探讨师生互访、联合培养等合作,意向合作院校可签署谅解备忘录。
3. 走访泰国产业园区,推动与海外企业的合作
实地走访当地园区,调研当地产业链布局、产教融合落地现状、企业用人需求与技能标准,挖掘中方院校与泰方企业合作新模式。实地参访企业生产车间或生产线,系统了解企业在泰国的生产运营模式、技术工艺及质量管理体系;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了解本地化人才需求、技能标准和招聘规划,就校企共育、订单培养等展开讨论。
4. 返程回国后,为本次对外合作交流项目开展成果分享与交流会。
四、参与对象
各院校校级领导,国际交流处、就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电子信息、通信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等意愿与泰国建立技能工坊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个单位原则上可派2-5人,项目总人数不超过25人。
五、院校申报要求
1.申报院校须为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院校(含职业本科、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学行为规范。院校开设的专业应与本次研修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电子、跨境电商贸易、信息工程技术等)相关,优先支持设有上述专业且具有较好建设基础的院校,确保研修内容与本校专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2.申报院校应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合作意愿,或有明确的国际化发展规划,能够积极参与联盟后续合作项目,推动对外合作交流成果在校内转化落地,切实将海外资源引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3.项目参与人员应选派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后续推动能力,能够承担国际化建设任务并完成对应报告的相关人员。
4.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以及持续建设的实际需求,按规定履行出国审批及报销手续,确保对外合作交流人员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六、报名要求及方式
1.请各院校选派人员时注重专业关联性和后续推动能力,确保项目有实效产出。
2.院校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公务护照,非在编人员须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普通护照,并确保出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3.各院校请于2026年9月29前将《赴泰国对外合作交流申请表》(见附件)加盖院校相关部门公章后,发送至联盟秘书处邮箱:CVSICA@126.com。
七、费用说明
参团人员交通费、住宿、伙食、公杂、签证、团组项目费(含会议费、商务费、翻译费、境外交通费等)等相关费用由各参团单位负担。具体安排以正式日程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合作联盟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
韩老师 18753130083
孙老师 13717675431
邮箱:CVSICA@126.com
附件:关于组织赴泰国对外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pdf
赴泰国对外合作交流申请表.docx
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合作联盟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