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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鲁班工坊与EPIP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10-09 21:26:57 责任编辑: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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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研究与推广中心现启动2026年度鲁班工坊与EPIP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关于开展2026年度鲁班工坊与EPIP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鲁班工坊承建院校、相关科研教学团队:
 
  为深入落实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工程实践创新项目( EPIP)教学模式改革与推广应用,赋能鲁班工坊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建设,可持续运行,内涵式发展,夯实天津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优势,推动 EPIP教学模式与鲁班工坊海外办学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天津市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研究与推广中心现启动2026年度鲁班工坊与EPIP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课题研究立足鲁班工坊建设实践与EPIP教学模式创新应用核心需求,坚持“立足实践、聚焦痛点、服务应用、赋能发展”的原则,突出理论创新性、实践针对性和推广实用性,聚焦鲁班工坊建设运营、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国际传播、师资建设及EPIP模式本土化适配、标准化建设、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着力破解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与创新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可落地、可推广、可复制的研究成果,为鲁班工坊提质增效、EPIP教学模式在全国及海外规模化推广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二、课题设置及经费标准
 
  本次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共计立项21项,课题研究周期统一为1年,实行定额经费资助、专款专用、结题验收管理制度,具体设置如下:
 
  1. 重点课题:共9项,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聚焦核心理论研究、体系构建、模式创新、重大实践改革等关键性课题,要求研究深度足、创新性强、应用价值高,成果具备示范引领作用。
 
  2. 一般课题:共12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聚焦具体教学实践、细节优化、本土化应用、专项工作落地等基础性、实操性研究,侧重微观实践探索与针对性问题解决,成果具备实践推广价值。
 
  三、申报对象
 
  天津市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鲁班工坊承建单位、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相关校企合作单位的在职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一线教学实践骨干。课题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和实践基础,能够全程牵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总结及结题验收工作,每人仅限申报1项课题,不得跨项申报。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课题须贴合本次选题指南研究范畴,聚焦鲁班工坊建设与EPIP教学模式融合发展,选题精准、主题鲜明、论证充分,无重复立项、虚假研究、脱离实践等问题。
 
  2. 研究内容须立足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实际,紧扣鲁班工坊海外办学、本土化适配、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师资建设、品牌传播及EPIP模式创新、落地推广、标准建设等核心工作,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可行的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
 
  3. 课题研究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杜绝纯理论空谈,重点突出实践应用价值,研究成果须能够直接服务于鲁班工坊提质建设和EPIP教学模式推广应用。
 
  4.课题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和时间保障,所在单位能够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场地、数据、实践资源和管理支持。
 
  5. 已承担本中心同类在研课题未结题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课题;严禁课题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6年10月10日—22日)
 
  申报人对照选题指南确定研究方向,规范填写《2026年度鲁班工坊与EPIP专项课题申报书》,完整撰写申报书内容,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请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天津市工程实践创新项目 (EPIP) 研究与推广中心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阶段(2026年10月23日—24日)
 
  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核查申报资质、选题合规性、材料完整性,剔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筛选初审合格名单。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6年10月25日—27日)
 
  中心组织行业专家、职教专家、鲁班工坊建设骨干组成评审组,对初审合格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及课题类别。
 
  (四)公示立项阶段(2026年10月28日—30日)
 
  对拟立项课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立项通知,下达研究任务及资助经费。
 
  六、课题管理与结题要求
 
  1. 本次课题实行“立项备案、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成果归档”全过程管理,中心将定期开展中期督导检查,督促课题有序推进。
 
  2. 课题研究周期内,须严格按照申报书研究方案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核心团队、预期成果;确需调整的,须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3. 课题结题须提交完整的研究报告或实践案例或成果论文或应用证明等材料,重点课题需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及可推广实践成果,一般课题需形成专项研究总结或实践改革成果。
 
  4. 课题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结题时同步完成经费结算。
 
  5. 逾期未完成研究、无故终止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的课题,将撤销立项、收回剩余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各类专项课题。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人自行留存备份。
 
  2. 选题指南和课题申报书空表详见附件。
 
  3.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燕楠,联系电话16643531180。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kt@epipcenter.com。纸质版邮寄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1310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杨燕楠收。
 
 
  天津市工程实践创新项目 (EPIP) 研究与推广中心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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